大足科协发〔2016〕2号
关于评选第二届重庆市大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
区长奖及青少年科技创新培育奖的
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大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办法》和《大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工作细则》的要求,现将第二届大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以下简称区长奖)及青少年科技创新培育奖(以下简称培育奖)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区长奖的评选要求
(一)大足区青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对象为: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有突出贡献者可放宽至45周岁),全区工业、农业、卫生、教育等战线的科技工作者或高新技术企业经营管理者。
1、应具备基本条件: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突出贡献的不受职称限制)。
②为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产业化作出突出贡献。
③技术创新成绩突出,在科技成果开发、推广、应用中取得重大成绩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
④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以科技进步促进社会发展,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⑤获得区级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项。
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者。
3、获得奖励、发明、认证等有效时间:
2013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二)大足区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对象为:全区在校中小学生(包括职业中学在校学生)。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远大理想;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
2、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①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科技部等国家9部委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②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三等奖及以上;
③在 Intel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欧盟青少年科学竞赛、国际青少年科学家论坛、迈向未来—国际青少年科学大会、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国际科学竞赛中获奖;
④在国家部委主办的其他全国性青少年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⑤在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其他市级青少年科技竞赛中获一、二等奖;
⑥在大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其他区级科技竞赛中获一等奖。
3、参评项目的获奖时间:
2013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三)组织推荐
1、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做好本辖区或本单位的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初审和上报推荐材料;集体项目原则上只报送1名推荐人选。
2、推荐材料包括:区长奖推荐表一式三份、推荐人选个人事迹详细材料三份、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前两种材料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
二、培育奖的推选要求
(一)评选对象
全区各相关单位(包括企业、学校)
(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积极支持、鼓励、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大力推进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相关单位(企业)。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视科技教育工作,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将青少年学生科学素质和人文精神的培养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工作之中。
3、在近3年内有大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获得者。
(三)组织推荐
1、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做好本辖区或本单位的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初审和上报推荐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推荐材料包括:培育奖推荐表一式三份、单位详细材料三份、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前两个材料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
三、表彰奖励办法
(一)大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表彰人数不超过10人(其中青年不超过5人,少年不超过5人),提名人选不超过20人(其中青年不超过10人,少年不超过10人)。区长奖获得者将由区政府进行表彰,并授予区长亲笔签名的荣誉证书、奖杯,颁发奖金或奖品。提名奖获得者由奖励委员会颁发荣誉证书。
(二)大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培育奖由区政府设立并进行表彰,表彰获奖者所在单位组织开展青年、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做出的突出成绩。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届获奖单位不超过5个。
四、有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地点:
各推荐单位应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区长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逾期将不接收申报。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大足区党政办公中心西廊楼0205办公室
邮箱地址:dzxkx762610@163.com
联 系 人:杨洲燕 何 蔓
联系电话:43762610
附件:1、重庆市大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推荐表
2、重庆市大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培育奖推荐表
大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附件1
重庆市大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
推 荐 表
推荐人选姓名:
所在单位(学校):
大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印制
填 表 说 明
1.此表由推荐人填写。
2.联系电话填写家庭电话和移动电话。
3.获奖情况指获得区级(含区级)以上的科技竞赛或奖励项目。
4.其他获奖情况指获得科技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一般填写获区级(含区级)以上的奖励。
5.所有填报的获奖内容要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6.资格审查意见、评审委员会意见和奖励委员会意见由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和奖励委员会填写。
7.此表一式三份会同奖励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上报。
推荐人选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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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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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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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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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就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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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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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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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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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时 间 |
就 读 学 校 |
社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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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时间、成果、奖项、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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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获
奖
情
况 |
时间、成果、奖项、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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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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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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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审
查
意
见 |
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评
审
委
员
会
意
见 |
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奖
励
委
员
会
意
见 |
主任委员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重庆市大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培育奖
推 荐 表
申报单位:
大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印制
填 表 说 明
1.此表由申报单位填写。
2.获奖情况指获得区级(含区级)以上的科技竞赛或奖励项目。
3.其他获奖情况指获得科技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一般填写获区级(含区级)以上的奖励。
4.所有填报的获奖内容要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区直属中小学校的推荐意见直接在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中填写。
6.资格审查意见、评审委员会意见和奖励委员会意见由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和奖励委员会填写。
7.此表一式三份会同奖励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上报。
申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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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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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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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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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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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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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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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时间、成果、奖项、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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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获
奖
情
况 |
时间、成果、奖项、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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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技
创
新
工
作
成
效 |
(材料可另附)3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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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资
格
审
查
意
见 |
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评
审
委
员
会
意
见 |
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奖
励
委
员
会
意
见 |
主任委员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重庆市大足区科协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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